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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专递邮资调整通告


  国家邮政局决定,自二○○三年八月三十日起,调整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并收取邮政汇兑附言超字段附言费。具体如下:

  一、在降低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总体水平的前提下,采用国际通行的计费方式,对续重资费实行分区计费。

  (一)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计费单位由200克扩大到500克;500克及500克以下邮件资费为20元,即200克及以下邮件资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200克以上至500克邮件资费统一降低为20元。

  (二)本着公平负担的原则,在续重资费总水平大幅降低的前提下,对500克以上邮件续重资费实行分区计费。即将寄达地所在省(区、市)参照省会城市间运距归为3个计费区,分别执行不同的资费标准。一区(1500公里及以下)续重每500克资费降低为6元;二区(1500公里以上至2500公里)降低为9元;三区(2500公里以上)为15元。

  (三)具体标准详见《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表》。

  二、收取国内邮政汇兑附言超字段附言费。

  为满足广大客户汇款附言的一般需求,决定为客户免费提供6个汉字(12个字节)的附言服务。超过6个汉字(12个字节)的附言,从第7个汉字(第13个字节)起,每字收取0.10元的附言费。对超字段附言适当收费是为了缓解营业窗口汉字输入处理和计算机网络传输压力,提高柜台业务处理效率,满足广大客户对邮政汇款的时限要求。

  资费调整后,邮政部门将积极改进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通告。


                                  国家邮政局
                               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国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表.

收寄地
寄 达 区
起重500克及以内
每续重500克或其零数
一区(6元)
二区(9元
三区(15元)
海南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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