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邮政业务
*邮政电子汇兑简介
*邮政电子汇款业务种类
*汇款说明
*资费标准
*国际邮政汇兑业务
四、资费标准
邮政电子汇款的单笔最高限额为5万元,限额内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汇费,最低汇费2元,最高汇费50元。2小时加急汇款业务,在汇费的基础上,加收每笔5元的业务处理费;实时汇款业务,在汇费的基础上,加收每笔10元的业务处理费。
通 告
国家邮政局决定,自2002年10月8日起,调整国内邮政电子汇兑业务的汇款限额及相关资费。现通告如下:
一、下调国内邮政电子汇兑业务高额汇款汇费标准。国内邮政电子汇兑每笔汇款最高限额由1万提高到5万元,基本费率仍按每汇款
l.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收取0.01元汇费,每笔汇款(限额内)最低汇费2元,最高汇费50元。
二、国内邮政电子汇兑业务回执费标准为每件3元。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局将对资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监督。
特此通告
国家邮政局
200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