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克兰等国禁限寄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区邮政局,海口邮区中心局:
根据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通知,乌克兰等国邮政对进口邮件的禁限寄规定进行了一些补充。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营业部门应及时修改补充相关收寄资料,并严格按规定收寄邮件,防止收寄禁寄物品及不按规定手续或超限量收寄;同时注意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海口邮区中心局要配合做好邮件的出口验关工作,发现违反规定寄递或漏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三、请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及时对营业电子化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附件:一、国家邮政局局国际函(2001)36号
二、国家邮政局局国际函(2001)37号
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转发乌克兰等国禁限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根据万国邮联通函及相关邮政的通知:
1.对寄往乌克兰的各类邮件,禁止夹寄食品和药品;
2.对寄往巴西的邮件,除用做个人礼品的邮件外,禁止其内夹寄香烟、雪茄、烟斗以及其他类型的吸烟用品,特别是严禁收寄用于商业.目的此类邮件;
3.白俄罗斯海关暂时禁止利用各类邮件进口食用肉及其制品、猪牛羊的头、蹄、内脏及其制品以及家禽和动物饲料;
4.克罗地亚邮政禁止装有猪牛羊肉、奶及其奶制品的邮件进口;
5.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规定,凡寄往该国的内装种子及其他农产品的邮件需得到该国检验检疫总局的许可(OUZBOCHEDAVKARANTINE)方可入境;
6、俄罗斯邮政禁止装有下列物品的、邮件进口(包括经转邮件):活的动物、各类鱼及水产品、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以及各类饲料和饲料原料;
7。波黑邮政暂时禁止装有各类肉、肉制品和奶制品
的邮件(包括转口邮件)进口。
请通知所属相关部门自即日起执行,并在用户交寄邮件时严格把关,同时注意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转发以色列邮政禁限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根据万国邮联的通知,以色列对进口的各类邮件:
一、禁止夹带下列物品:
1.鱼及鱼类制品,肉类制品,鱼、肉类罐头除外;
2.奶制品,罐头装粉状奶制品除外;
3.种子和植物,新鲜水果和蔬菜;
4.易腐烂的水果、蔬菜、鱼、奶制品以及散发异味的食品。
二、对下列物品',邮递时需满足如下条件:
1.香料,每件包裹不超过0.5千克;
2.维生素、矿物、食用添加剂,每件不超过100克或每件不超过一盒;
3.允许一次邮递入境的食品总重量最高限重为15千克,但平均单件不得超过3千克。按上述两条规定寄递的内装香料。维生素和矿物的包裹,进口不需要许可证;
4.装有新鲜或冷冻食用肉的包裹,需附有原寄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证明并得到以色列农业部的许可才能入境。
5.内装肉类制品、鱼及鱼类制品的包裹,只有当其性质属于用做商业目的的样品类包裹时方可入境,但需要提供原寄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证明并得到以色列食品控制机关的许可。
请即通知你属相关部门遵照执行,并注意作好营业窗口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00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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